奥巴马耍球_奥巴马打篮球受伤
1.奥巴马上任以来 发动两次战争是什么
2.奥巴马打过NBA吗?
3.帮忙改一篇关于奥巴马的作文
4.奥巴马“御用”座驾:造价千万重达10吨,性能良好却为何沉入海底?
5.奥巴马篮球打的怎么样啊!
6.奥巴马 中英文介绍(静等高手)
奥巴马幼时经历影响性格养成 ?继父从小教他做强者
在名为《父亲的梦想》的自传中,奥巴马用了将近一章的篇幅记述继父罗洛-索特洛,后者显然对年轻的奥巴马具有重要影响。奥巴马年少时在印度尼西亚度过的四年是其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奥巴马两岁时生父就远走他乡,母亲邓纳姆与索特洛结婚后跟随他回到雅加达。曾在印尼军队服役后的索特洛是奥巴马心目中第一个真正的父亲形象,在他看来,继父“身材不高,相貌英俊,沉着冷静”,最重要的他性格强硬:睡觉时枕头下放着手枪,后院里养着两只鳄鱼。奥巴马到雅加达第一天晚上,索特洛就让他看佣人杀鸡做饭的场面。奥巴马在书中描述了当时的情景,“我看见那人扭住鸡脖子,鸡拼命挣扎,翅膀拍打地面,几片羽毛飘在空中。男子用刀片在鸡脖子上一划,血喷了出来。男子将鸡扔在空中,鸡重重摔在地上,挣扎着站起来,头歪在一边,爪子疯狂画着圈。我眼见鸡划圈幅度越来越 小,最后不动了。”
对奥巴马的教育还不止这些。当他被邻家大孩子用石头砸了头,索特洛告诉他“首先记住如何保护自己。”第二天,索特洛拿回拳击手套,给奥巴马上了一堂拳击课。这之后,索特洛教奥巴马吃生辣椒、狗肉、虎肉、蛇肉并大嚼烤蚱蜢,还告诉他如何对付乞丐和仆人。对此,索特洛的解释是,“你母亲有一颗温柔的心,这对女人来说是件好事。但你有一天会成为一个男人,男人需要更多。”年幼的奥巴马对索特洛腿上的疤痕十分着迷,后者对他说,“通过沼泽时,水蛭会爬进靴子,当你脱掉袜子时会发现它们吸满了血。用盐能够杀死它们,但还得用烤过火的刀子把它们挖出来。疼不疼?你猜呢。但这并不重要,有时候你不能担心受伤,只能考虑必须做的事。”
接下来可能是奥巴马在印尼生活中最关键的时刻了,当他追问索特洛是否见过“杀人”时,对方做了肯定的回答。奥巴马接着问,“那人为什么被杀?”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他是弱者。”奥巴马不解道,“就因为这个?”索特洛答道,“通常这就足够了。男人会利用其他人的软弱,国家之间也是如此。强者会占领弱者的土地,命令弱者为其工作,还会夺走弱者的漂亮女人。你愿意做哪一方?”奥巴马没有回答。索特洛接着说,“最好做强者。如果你不够强大,那就与强者和平相处。但最好还是让自己变得强大。”
两位父亲世界观反差鲜明 ?现实或理想难做抉择
奥巴马显然对此印象深刻,但并未完全被索特洛这种达尔文主义的世界观所左右。他认为继父“善用自己的力量,掌握了生活艰辛和不平的智慧”。由于融入了印尼腐败的社会大环境并且同西方商人建立了密切关系,索特洛的日子过得很不错。看到儿子崇拜索特洛并开始受其世界观影响,母亲将奥巴马送回夏威夷接受良好教育和更为健康的价值观。奥巴马的生父成了一个榜样。奥巴马回忆道,“母亲不断给我讲他的故事,他如何在贫穷的大陆和贫穷的国家里长大,生活多么艰辛,但他没有投机取巧,而是一贯地勤劳和诚实,无论付出何种代价。他的生活原则是另一种坚强,一种更高形式的力量。母亲决定我要以他为榜样,我别无选择,这是基因决定的。”
到底是索特洛冷酷的现实主义还是老奥巴马有原则的悲剧英雄形象最终在奥巴马的心目中占据主要位置,这一点我们无从知晓。在其自传中有这样的暗示,“大多数黑人并不像我梦想中的父亲,他们更像继父索特洛那样是一些明白很难凡事都讲对错、很难按抽象的理想而活的人。”不过,未来的总统并未在书中坚定表明自己认为一个人应该怎样看待世界。
奥巴马上任以来 发动两次战争是什么
奥巴马在自己的传记里对自己曾一度酗酒吸毒的经历毫不讳言。他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他曾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度尼西亚街头游荡逃学,“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做了很多愚蠢的事”。“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有趣的是,前总统克林顿年轻时也抽过大麻,与奥巴马不同的是,诚实的奥巴马大大方方说他抽大麻的往事,不诚实的克林顿则说他年轻时抽大麻时尝试了一下,“但未吸进去”,这样的自我撇清成为美国人的笑柄。
不过,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早年的放浪生涯,并且已经将自己的经历坦诚相告给世人,他小时候的这段经历仍然给他2008的竞选活动带来负面影响。奥巴马高中时代的多名玩伴披露,在夏威夷读高中时,他不仅终日逃学并吸毒成瘾,还以其放荡不羁的性格和英俊外貌获得了不少女生的好感,并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但奥巴马仍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令女友伤透了心。1979年毕业前夕的一个高中舞会上,他竟干脆将已经交往了1年的女友甩掉,闪电般地与一名只有15岁的金发白人女孩开始交往。舞会结束后,兴奋到极点的奥巴马立即和这名尚未成年的女孩前往酒店开房!不久后,这位美少女也和奥巴马的前女友一样遭到抛弃。
还有更离谱的事情。2008年2月,奥巴马小时候的玩伴,一位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奥巴马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他就捏造关于他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30年前,奥巴马和凯斯是一对好朋友。两个混血的小学生同在夏威夷一家私立精英小学读书,课余他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去黑人社区玩耍。30年后,奥巴马成了参议员,而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无家可归。凯斯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开口向奥巴马要钱,还威胁说否则就要捏造关于他过去的故事。奥巴马非常惊讶,他告诉凯斯,自己马上要参加一个竞选活动。事后,奥巴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的老朋友遇到“严重的问题”,而且他的困难是“一种羞耻”。随后,奥巴马又不无痛苦地说:“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也并非一点收获都没有,这些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后来在哈佛大学的精英教育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抹杀这种草根的印记的。而这种草根色彩也使得奥巴马在2008年的选战中获得媲美2000年参加竞选的小布什所营造出来的牛仔精神的效果。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经过内心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自己是一名黑人(非洲裔美国人)。他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奥巴马打过NBA吗?
奥巴马上任以来还没发动过战争。
1991年奥巴马以优等生身份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而后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长达12年(1992-2004年)。2007年2月10日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
2008年11月4日当选为美国总统。2009年10月9日获诺贝尔和平奖。2012年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成功连任美国总统。2017年1月20日正式卸任美国总统。
扩展资料:
奥巴马执政八年,美国经济从衰退到复苏,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美国家庭年收入在2016年创下美国历史上最大增幅;进行了医疗改革;
外交上,他是首位就任一年内访问中国的美国总统;成功推动与古巴关系正常化,并与伊朗达成核协议;美国还与近200个国家一道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
2015年4月30日,在美国城市芝加哥创建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命名的图书馆;同年5月,奥巴马基金会确认“奥巴马总统图书馆”落户于他曾经长期执教的芝加哥大学。
帮忙改一篇关于奥巴马的作文
美国总统奥巴马没有打过nba,但他是nba球迷。
当选美国总统的奥巴马是一名狂热的篮球爱好者。早年在夏威夷读高中时,奥巴马就曾是校队成员,他所在的球队夺得过1979年度的州冠军。在评价自己的篮球技术时,他说自己“善于突破,也许是穷人版的斯科特·皮蓬或肖泰恩·普林斯,但我只属于他们那样的类型,却没有他们的天赋和身体条件。”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1961年8月4日出生,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1991年,奥巴马以优等生荣誉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而后在著名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长达12年(1992年-2004年)。2007年2月10日,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2008年11月4日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
奥巴马“御用”座驾:造价千万重达10吨,性能良好却为何沉入海底?
奥巴马1961年8月4日出生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两人在就读夏威夷大学期间相识。由于父亲此后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奥巴马两岁多时,父母婚姻破裂。6岁时,奥巴马随母亲和继父前往印度尼西亚生活。
4年后,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中学毕业后,他进入加利福尼亚州西方学院学习,后转入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1983年毕业。1985年,奥巴马来到芝加哥,从事社区工作。1988年,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还成为院刊《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非洲裔负责人。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
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8年。2000年,他竞选联邦众议员,但没有成功。尽管如此,他已在全国政坛崭露头角,并应邀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同年11月,他在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他参与起草了有关控制常规武器的议案,推动加强公众监督联邦基金使用,并支持有关院外游说、选举欺诈、气候变化和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他还先后出访了东欧、中东和非洲一些国家。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他在竞选中以“变革”为主题,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并承诺实现党派团结、在国际上重建同盟关系、恢复美国领导地位。
2008年初民主党总统预选启动后,奥巴马一度落后于竞争对手、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但在2月5日“超级星期二”后逐渐赶超,并保持领先地位,直至6月3日预选结束。8月27日,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
奥巴马1992年与米歇尔·罗宾森结婚,育有两个女儿。
在08年的末期,在09年的初始,美国政坛冉冉升起了一颗散发着耀眼光辉的新星,他,就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巴拉克?奥巴马。而他自传中那不同寻常的身世也引起了一场全球性的阅读风波。
在《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简要地分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的身世”从他的出生讲起,到小学时母亲教育他学英语,中学时父亲教他打篮球,再到大学时从品学兼优的学生成为一个毒品吸食者的经历,无一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他在大学吸食大麻的经历令我大为悲叹。可就在我正为他而失望的时候,一个名为雷吉娜的人出现了,是雷吉娜用她质问与讽刺的口气唤醒了奥巴马沉睡在内心深处的良知,把他从罪恶的深渊拉向了光明。毫不夸张的说,是雷吉娜拯救了美国,拯救了世界。我不禁为他这样的传奇经历感到赞叹不已。
书中第二部“芝加哥起飞”则介绍了奥巴马大学毕业后在芝加哥工作的历程,从工作到失业,再到重新工作,他经历了无数次坎坷,他住在贫民区租来的廉价房子里,迫不得已时不得不用罐头果腹,但他并没有放弃一边努力工作,一边攻读了政治与法律专业,就是在这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中,造就了他那不可泯灭的信心与希望,为后来的政治道路夯实了基础。这也告诉了我信心的重要性。
第三部“梦回肯尼亚”是他的寻根之旅,这发端于他与同父异母的妹妹在纽约的见面,就读哈佛大学法学院之前,奥巴马带着“一个西方人,西方却不是我的家;一个非洲人,非洲却是陌生的土地”的疑问,远行肯尼亚,“坐在两个坟墓之间哭泣了很久”,最终“知道自己是谁了” ,随后感言“我的问题也是兄弟们的问题”......
这本书中奥巴马的成长经历,不时告诉我们一个个显而易见却意义深刻、耐人寻味的道理。(正如美国《时代》杂志所讲,这大概是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吧
奥巴马篮球打的怎么样啊!
总统的存在对国家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一定要保护好一个国家的总统。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的的“陆军一号”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重量体积重达十吨,也没有爆胎的风险,但是现在却被沉入了海底。
传奇总统奥巴马
美利坚合众国第44任总统——奥巴马,全名为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2008年成功成为美国总统的他,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拥有非洲裔籍的美国总统,对美国整体国力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提升贡献。尤其是在2012年的成功连任,让很多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治国才能,可以实打实地被称为是实至名归。
1961年出生在美国位于夏威夷州的檀香山市。本来应该在被父母疼爱的年纪享受满满的父爱母爱,但是因为父母却离了婚。六岁的他和母亲还有继父搬到了印度尼西亚,在首都雅加达度过了四年的时光。
还好在1971年他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美国夏威夷,和自己的外祖父母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奥巴马中学毕业不久,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又离了婚,自己和母亲又搬回了美国本土生活。
都说非原生家庭会对孩子产生深远至极的影响,但是单方面看奥巴马,他好像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如果说一定有的话,他就是完全的“将悲愤化为了动力”,每一次转学,他都会给同学带来“压力”,因为班级里转来了一个学霸,文韬武略样样在行。
1983年,奥巴马获得了国际关系学专业的学士学位;1988年,成功进入了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学习,并在1991年获得了法律博士学位。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并没有过早的踏入仕途,而是选择了在同为法学院的芝加哥学院教授宪法长达十二年,这为他之后在治国方面的决策提供了很大的知识储备量。
2007年奥巴马参加美国总统的选举,2008年成功当选,也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的首位拥有非洲裔籍的美国总统。2012年,他成功连任美国总统一职。可见,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得民心者得天下”。
在奥巴马执政的八年时间里,将最开始美国逐渐衰退的经济提升到了高程度的发展线上,并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在2016年的时候让美国所有家庭的总体收入成功创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大增幅的辉煌。
传奇座驾陆军一号
美国群众非常感谢这位总统能给予自己美好生活,所以对奥巴马的个人安全问题也是极为看重的。在这个前提下,又一个“反人类”的“黑科技”诞生了,这就是奥巴马当时的座驾——一辆被命名为“陆军一号”的改装汽车。
之所以说是反人类,是因为他的防弹能力超强,抵抗AK47步枪是绝对没问题的。不仅如此,当它被手持火箭弹击中时也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基本算是一个可以抵抗所有攻击的“陆军装甲车”,所以被称之为“陆军一号”。
据说当时建造它的相关学家可费了不少的脑细胞。首先是外观不能做得太豪华和显眼,毕竟低调为主。所以选择了用凯迪拉克DTS的外形来进行打造以及进一步设计,在一系列的改装制作之后,看上去只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长款礼宾车。但是内部却别有洞天。
光是陆军一号的玻璃窗就采用了一种经过特殊处理的玻璃,厚度达到了13厘米,其中还有5厘米含有这减震架层,足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弱子弹的冲击力。
而陆军一号的舱门更是在采用了十三厘米的防弹玻璃的基础上,于夹层隐蔽了厚度至少达到二十厘米的防弹钢板。这样的重量相当于飞机舱门的重量,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没有办法打开,甚至需要一堆人帮忙打开。
包括最不引人注目的轮胎。大家都知道车体的运行是要依靠轮胎的,一旦车爆了胎,整辆车就成为了一个固定的空壳,完全丧失了运行能力。然而陆军一号的轮胎不怕爆胎,即使是爆了,依旧可以正常行驶,一百公里是没有问题的。整体的装备足以让这辆轿车抵挡子弹与普通爆炸的袭击,一定程度上保护总统生命安全、不受威胁。
再来说说陆军一号的内部。看上去可能简简单单的一辆小车,其实正应证了那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陆军一号的车体内拥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供给系统——考虑到战争的不可控性,一众专家学者为奥巴马考虑得可谓是面面俱到。
陆军一号自身的供氧系统,可以有效地抵御外来毒气以及一系列液态武器等无形的危害。即使是在海底缺氧的状态,也能依靠车体内的氧气供给系统生活的安然无恙。
同时为了避免奥巴马在受伤之后没办法及时医治,在其中还为他配备了一些医疗设备,以便可以得到及时的初步医治。大家可能还想不到,其中还有一个可以大容量存储食物的冰箱,可以随时满足奥巴马的饮食供给。
除此之外,为了避免现代化一些“攻击”手段的影响,陆军一号还被装入了超强的抗电磁干扰器。一旦有特殊情况发生,在百米之内想要使用现代化的电子及遥控设备来制造自爆或者自毁是完全不可能的。
大家可以算一下,十三厘米厚的玻璃、二十厘米厚的防弹钢板,其中还都有减震系统,加上医疗设备和冰箱的重量级,再加上改装车自身的重量体积,这陆军一号体积重十吨自然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然,配备这么好的设备,这辆车价格也绝对不便宜,据媒体报道称陆军一号造价在150万美元左右,人民币1000万还多,听上去虽然不多,但绝对比普通豪车高上几个档次有余。
不成文的传统
但是就是这样一辆车,也应了“曲终人散”的结局,物尽其用之后就要考虑其他的客观因素,被毫不留情地销毁了。
奥巴马 中英文介绍(静等高手)
领导里最会打球的
打造“篮球内阁”
2008年12月16日,奥巴马提名篮球高手阿恩·邓肯担任教育部长,并戏称自己的团队是“美国历史上篮球水平最高的内阁”。身高1.96米的邓肯曾是哈佛大学篮球队的副队长,大学毕业后前往澳大利亚打职业篮球,后来回到美国从事教育工作。邓肯是奥巴马的哈佛校友,与奥巴马的交情已有10年之久,两人在篮球场上认识。奥巴马称,邓肯的跳投比他本人“好得多”。
除了阿恩·邓肯,被奥巴马提名担任国家安全顾问的吉姆·琼斯也喜爱打篮球。身高1.93米的吉姆·琼斯曾是乔治城大学校篮球队的前锋。乔治城大学是美国有名的篮球大学,包括帕特里克·尤因在内的不少NBA超级明星都来自该校。
此外,被奥巴马提名出任司法部长的霍尔德在纽约念中学时曾做过篮球队队长。苏珊·赖斯被奥巴马提名担任美国驻联合国大使,这名45岁的女将也是篮球好手。
对于这些奥巴马政府团队中重要成员的篮球好手,奥巴马非常自豪。不仅如此,奥巴马上任后,立刻拆掉了白宫的保龄球场,改造成了一个室内篮球场,这样一来,在工作之余,奥巴马就可以和他的“球搭子”一起享受篮球时光。
1
2008年总统票选结果出来前一个小时,奥巴马不去关心自己的选票,而是去芝加哥公牛队的球场打篮球,以此来放松自己的心情。他此举得到美国媒体广泛称赞,称他是一位心理素质极佳的竞选人。
3
奥巴马的NBA好友克里斯·杜洪称,奥巴马三分球并不准,但是当比赛到了关键时刻时,他总喜欢在外线出手三分。杜洪说,这时候奥巴马投的三分球,命中率低得让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18
这是奥巴马收藏的有NBA球员签名的球衣数量。除此之外,他还收藏了大量有球员签名的球鞋、帽子、发带等物品。
23
众所周知,23号是“飞人”乔丹在篮球场上穿的球衣号码;不为人知的是,爱打篮球的奥巴马,要比乔丹更早拥有23号球衣。奥巴马曾在夏威夷普纳霍高中校队效力,当时,他的球衣号码就是23号。奥巴马曾自豪地说:“我比乔丹更早穿上了23号,这是一件让我得意的事情。
1991年,奥巴马在哈佛大学获得了“极优等”(拉丁文的学位荣誉,magna cum laude)法学士的学位,并回到芝加哥。1994年至2002年,奥巴马分别在芝加哥森林基金会和乔伊斯基金会的董事会任职过一段时间。
1996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3年1月,奥巴马被选为伊利诺伊斯州卫生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2004年11月,他在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2008年参加美国大选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斯州首府春田市的老州政府大厦前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总统大选。伊拉克战争、增大能源自主和全民医疗保险是奥巴马竞选纲领所关注的三大主要问题。此外,“变化”是奥巴马的竞选主题。
巴拉克?奥巴马在美国当地时间周二的晚间以压倒性优势获胜,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这一结果颠覆了美国有史以来存在的种族隔阂现状。他在获胜后对欢庆胜利的众多支持者们喊道:“变革的时代来了。”
这位伊利诺伊州民主党参议员在俄亥俄、佛罗里达、弗吉尼亚、爱荷华等几个角逐激烈的战场州击败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之后,这一历史性胜利的局面便已锁定。
Romantic story
Obama met his wife, Michelle Robinson, in June 1989 when he was employed as a summer associate at the Chicago law firm of Sidley Austin. Assigned for three months as Obama's adviser at the firm, Robinson joined him at group social functions, but declined his initial offers to date. They began dating later that summer, became engaged in 1991, and were married on October 3, 1992. The couple's first daughter, Malia Ann, was born in 1998, followed by a second daughter, Natasha ("Sasha"), in 2001.
A diversified family
In a 2006 interview, Obama highlighted the diversity of his extended family.
"Michelle will tell you that when we get together for Christmas or Thanksgiving, it's like a little mini-United Nations," he said. "I've got relatives who look like Bernie Mac, and I've got relatives who look like Margaret Thatcher." Obama has seven half-siblings from his Kenyan father's family, six of them living, and a half-sister, Maya Soetoro-Ng, the daughter of his mother and her Indonesian second husband. Obama's mother was survived by her Kansas-born mother, Madelyn Dunham until her death on November 2, 2008, just before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bama plays basketball, a sport he participated in as a member of his high school's varsity team. Before announcing his presidential candidacy, he began a well-publicized effort to quit smoking.
“罗曼史”
1989年6月,奥巴马在芝加哥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做暑期助理期间,结识了米歇尔?鲁宾逊。当时米歇尔被指派为奥巴马3个月工作期间的顾问,她在社交集会时加入了奥巴马的团体,但却拒绝了他最初的约会邀请。那年夏季快结束时,他们才开始约会,随后两人于1991年订婚,并于1992年10月3日正式结婚。他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玛丽亚-安出生于1999年,小女儿娜塔莎(萨沙)出生于2001年。
“小联合国”
在2006年的一次采访中,奥巴马让人们了解了他的多样性的大家庭。
他说:“米歇尔最有发言权了,每当过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我们家就像一个小联合国一样。我的亲人有的长得像伯尼·麦克(黑人喜剧演员),有的则酷似撒切尔夫人”。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在那里他有7个同父异母兄妹,其中6个还健在。他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是他的母亲和他的印尼继父所生。他的母亲先于外祖母去世。奥巴马的外祖母玛德琳?杜汉姆出生于堪萨斯,遗憾的是她在本月2日大选之前去世。
奥巴马喜欢打篮球,高中时曾是校队成员。宣布竞选总统之前,他向民众表示自己会戒烟。
Cultural and Political image
With his Kenyan father and white American mother, his upbringing in Honolulu and Jakarta, and his Ivy League education, Obama's early life experiences differ markedly from those of African American politicians who launched their careers in the 1960s through participation in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Expressing puzzlement over questions about whether he is "black enough," Obama told an August 2007 meeting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lack Journalists that the debate is not about his physical appearance or his record on issues of concern to black voters. Obama said that "we're still locked in this notion that if you appeal to white folks then there must be something wrong."
Echoing the inaugural address of John F. Kennedy, Obama acknowledged his youthful image in an October 2007 campaign speech, saying: "I wouldn't be here if, time and again, the torch had not been passed to a new generation."奥巴马的父亲来自肯尼亚,母亲为美国白人,他在檀香山和雅加达两地长大,就读于常青藤名校。他的这些早期经历与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通过民权运动开拓自己事业领域的那些非洲裔美国政界人士明显不同。在关于他是否“够黑”这个问题上,奥巴马在全美黑人新闻工作者协会2007年8月的会议上表示,这样的争论与他的外表或者他对黑人选民问题的关注并无关系。他说:“我们到现在还在被那个固有的观念所影响,觉得受到白人的认可是不可能的。”
对于自己的年轻形象,奥巴马在2007年10月的一次竞选演讲中引用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中的话说:“如果不是这个火炬在被一次次地传递到新一代的手上,我不会有这个机会的。”
很多评论家都认为奥巴马在国际上的受欢迎度在他的公众形象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他不仅在其他国家的几次民调中都得到了极高的支持率,而且在他成为总统候选人之前就与一些外国政要及在职官员关系密切。这其中就有2005年与奥巴马在伦敦会面、时任英国首相的托尼?布莱尔,同年拜访过奥巴马参议员办公室的意大利民主党领袖瓦尔特?维尔特洛尼,以及现任法国总统尼古拉斯?萨科奇,二人曾于2006年在华盛顿会过面。